根据《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疆、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自主申请,学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,以下同学符合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疆、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,名单公示如下:
 
 
  
   学号  | 
   姓名  | 
   奖学金名称  | 
  
  
   15516111  | 
   米吉  | 
   新疆、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  | 
  
 
 
 
  
   学号  | 
   姓名  | 
   奖学金名称  | 
   项目  | 
  
  
   15515103  | 
   平措卓玛  | 
   新疆、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单项进步奖  | 
 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| 
  
 
 
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4日至17日止。如有异议,请于2018年11月17日下午5点前向约炮app
学生办反馈,电话025-84396585,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.。
 
 
草业学院学生办公室
2018年11月14日